小時候很喜歡鋼琴,感覺彈鋼琴好像是一件非常有氣質的事情,小學時不知怎的,竟然讓父親買了一台風琴送給我,從此家裡不得安寧,弟弟們還在上面採跳,過不久這台風琴也報銷了,而我只是做做樣子,連最簡單的兩手聯彈小蜜蜂也沒有學會。
二舅過世後,留下一台電子琴,我認領了它,雖是我最寶貝的財產,卻也沒玩幾次就擺在娘家。孩子上小學後,開始在學校的課後才藝班學琴,一下子就學得很快,後來家裡也買了一座鋼琴。每每聽見他們彈琴,我總是心癢癢的,卻不敢動手,害怕被恥笑。
某天,我開始拿起[湯姆遜]的那本紅皮書,從新學起,這是湯姆遜在1936年寫給兒童學習的書,到現在也快要一百年了。這本書主要是針對基本的練習,單手開始,接著是兩隻手一起彈,不過兩手壓琴鍵的時間不同,便把一首曲子從高到低音配合著彈完。因為聽孩子談多了,大概知道彈出來的音是否合適,樂曲是否正確。回想當時,女兒開始學琴,她每個星期都會練習幾天,只要學了新曲,她就會練習個三、五次,而我在一旁只要聽到不順、旋律不對、音不準...就會要她重彈。因此,一首曲子她可能會練個十到二十幾次。